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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哈编字〔2010〕17号)和《哈尔滨市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阿编发〔2010〕6号)精神,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编委办),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区委机构序列。区编委办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提出全区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及调整建议。
(三)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全区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四)审核全区党政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
(五)牵头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审核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六)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监督检查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八)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工作;审核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网上名称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